3月26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今年新能源汽車補貼將大幅度退坡。 一分鐘劃重點: 補貼退坡方面,純電動乘用車退坡約50%,補貼變成兩檔;純電動客車退坡約50%。 最低續航里程門檻提高,純電動乘用車250公里以下的車型取消補貼。 電池能量密度要求提高。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要求不低于125Wh/kg。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 地補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 在2018年基礎上平均退坡50% 財政部在《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解讀》一文中表示,按照2020年以后補貼退出的制度安排,為了使新能源汽車產業平穩過渡,采取分段釋放調整壓力的做法,即2019年補貼標準在2018年基礎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 財政部指出,目前的產業發展遇到了一些新情況:長期執行補貼政策導致一些企業形成“補貼依賴癥”,產業競爭力不強;一些地方對使用環節投入不足,充電等配套基礎設施不健全,成為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地方保護不利于形成統一、公平的競爭環境,不利于推動產業做大做強;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風險增大,亟需加強安全監管,確保產業安全發展。 通知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2018年對應標準的0.1倍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6倍補貼。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8倍補貼。 財政部特別指出,將優化清算制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現行政策規定,運營車輛申請補貼清算需滿足2萬公里行駛里程。部分企業反映清算時間長、資金占用壓力大。為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新政策規定:從2019年開始對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即預撥一部分資金,滿足2萬公里后再予以清算。 全國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告訴記者,此前,一般企業收到補貼大概要2年以上的周期。此舉將企業的回款周期縮短到半年左右,將很大程度上降低企業運營壓力。 中信建投汽車行業分析師表示,粗略估算,按照最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年度補貼金額將在400億元-500億元,補貼總額相比2018年有所降低。 地補取消 改為補貼充電基礎設施 業內人士認為,本次補貼的思路總的原則繼續扶優扶強。從續航里程上看,續航補貼梯次由2018年的五檔變為兩檔,最高標準定格在400KM,并未較2018年提升。太平洋汽車行業分析師評論認為,這表明對續航里程的要求適可而止,并無一味追求高續航。 2019年,僅純電動乘用車整車能耗達到一定標準給予1.1倍補貼,動力電池能量系統的質量密度最高補貼(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系數為1倍,2018年為1.2倍。“此舉表示目前補貼的風向標不再把提高電池的能量密度作為鼓勵標準。新政策更加注重對安全性的考量。”崔東樹告訴記者。 新補貼政策的另一大亮點,是地補取消改為補貼充電基礎設施,鼓勵私人消費。通知指出,地方補貼政策在2019年過渡期后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此舉能夠更加規范地方補貼的用途并引導車企之間公平競爭。此外對于非私人購買或用于營運的新能源乘用車,按照相應補貼金額的0.7倍給予補貼。 政策對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公交車支持另有考慮。財政部解釋稱,為促進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加快發展,進一步推動公交車行業轉型升級發展,目前財政部等部門正在研究支持燃料電池汽車和加快推廣新能源公交車的政策措施,將按程序報批后另行發布。 來源:新浪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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