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實施方案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不僅對化解當前產能過剩、擴大內外需等做出相關規定,更對產業的轉型升級、加快實現船舶工業由大到強的轉變明確了任務。”王錦連說。 實施方案第三條提出,要嚴控新增產能,整合優勢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專家指出,從當前化解產能過剩的角度出發,一方面遏制低水平重復投資,另一方面即使行業處于“寒冬”,還要重點發揮市場的力量優勝劣汰,對一些優勢骨干企業仍然要加強引導,發揮大企業的結構調整中的主導作用。 第四、五條則側重于如何解決船舶市場的內外需問題,引導企業向高端產品發展,加快發展海洋工程和高技術船舶,推動產品結構升級。并鼓勵企業進一步邁向國際市場,開展海外重組和全球產業布局。 中船重工規劃發展部副主任張健德指出,船舶工業集中體現了我國工業化進程中面臨的問題和挑戰。金融危機后,我國曾制定《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規劃期為2009-2011年,對船舶工業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此次實施方案與之前的規劃一脈相承,既可以看出本屆政府對船舶工業的重視,繼續對其進行部署,又透露出政府對相關工業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方式。”張健德告訴記者,“將科技創新、提高關鍵配套設備和材料制造水平擺在實施方案的前兩條,充分說明當前工業經濟中產業的轉型升級是排在首位的,主要還是通過調結構、促改革來推進穩增長。” 抓緊時間做好下一代造船技術儲備 《實施方案》同時提出了支持船舶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這些政策包括:調整延續實施促進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政策至2015年12月31日。鼓勵老舊遠洋、沿海運輸船舶提前報廢并建造符合國際新規范、新公約、新標準要求的綠色環保型船舶。支持海上行政執法船舶以及救助打撈、資源調查、科學考察等公務船舶建造,支持航海保障設施、設備的配備,支持海洋漁船更新改造,滿足船舶建造和更新改造資金需求。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船舶出口買方信貸資金投放,對在國內骨干船廠訂造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的境外船東提供出口買方信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通過多種方式募集資金。 業內人士指出,經過多年發展,我國船舶工業已經形成了原材料配套強、勞動力素質高、制造業體系完備等綜合競爭優勢,世界造船業正逐步向我國轉移,我國完全有條件推動船舶工業再上新臺階。所以,要堅定信心、抓住機遇,主動融入世界船舶工業深刻調整的大趨勢,深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產業轉型升級。 目前,我國造船仍以低附加值的“大船”為主,而日韓等造船發達國家則在新技術的儲備上走得更早、更快。隨著國際上新標準、新規范的出臺,下一代造船技術主要包括以節能減排、低碳環保為目標的綠色造船技術、以通信導航為主的信息技術和更加智能人性化的設計等。 為此,《實施方案》要求強化需求引導,調整產品結構。發展技術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的綠色環保船舶、專用特種船舶、高技術船舶,發展海洋工程裝備,提高船用設備配套能力,擴大國內有效需求,推動船舶產品結構升級。 “船企要利用這次行業調整的大好時機,抓緊時間做好下一代造船技術儲備,加快轉型升級,力爭成為行業的領跑者、領軍人。”中國工程院院士沈聞孫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