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石油管材作出反傾銷終裁,根據該裁決結果,美國海關將對涉案產品征收保證金。
其中,江蘇常寶鋼管股份有限公司初裁的傾銷幅度為0%,但在終裁過程中,由于其未全力合作,而且提交的文件跟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所有的文件不符,導致美國商務部無法進行有效調查,因此根據可獲得不利事實,終裁裁定江蘇常寶鋼管股份有限公司的傾銷幅度為99.14%。
根據相關法律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2010年5月24日對該案作出產業損害終裁,若為肯定性裁決結果,美國商務部將根據該終裁結果對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據統計,2009年,美國自中國進口石油管材總額約為1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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