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銅業企業了解到,2006年國家取消銅精礦加工貿易政策,對大型銅冶煉企業生產經營產生較大的影響,不利于企業實施境外套期保值業務。對此業內人士希望能盡快恢復銅精礦加工貿易。 2005年12月9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環保總局等聯合下發《關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有關措施的通知》(發改經貿[2005]2595號),從2006年1月1日起,將進口銅精礦加工出口未鍛軋銅(陰極銅)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不再審批上述品種的加工貿易合同。 江西銅業集團公司、云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和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公司這三家國內最大的銅生產企業完全支持國家有關抑制消耗大量能源、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產品出口政策,但國內大的銅冶煉企業不屬于高能耗、嚴重污染環境的行業。以三大銅業公司為例,從銅精礦到陰極銅耗能成本也僅占產品價值的1.5%左右,能耗主要產生在采礦和選礦階段,冶煉階段能耗只占整個能耗的很小部分,而電解鋁耗電約為14600千瓦時/噸。此外國有大型銅冶煉企業各項環保指標均達到國家標準,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范圍以內。銅冶煉生產成本控制已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目前國家產業政策調整的關鍵是嚴格控制資源利用率低、能耗高、環境污染嚴重的小冶煉廠的重復建設。而且,通過加工貿易出口陰極銅只占很少一部分,對國內影響甚小。 我國是銅資源嚴重短缺的國家,80%以上需要靠進口銅原料或陰極銅的方式來滿足需求。2005年銅消費量為392萬噸,但是只生產了253萬噸,進口陰極銅122萬噸,進口銅精礦405.88萬噸,出口銅僅為14萬噸,不存在大量出口,因此取消銅精礦加工貿易對限制銅出口意義不大。由于從2006年4月1日起對電解銅實行出口退稅為零并征10%出口關稅,10月份后提高到15%,通過一般貿易方式銅出口將基本停止。因此,我國不會存在銅資源外流問題。 國內主要銅企業表示,加工貿易取消以來,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不小的困難。第一,不利于我國企業在更廣泛的領域內采購銅原料來彌補國內資源不足。原因是:根據目前銅出口退稅為零并征收15%出口關稅,黃金在一般貿易項下禁止出口,進口銅原料含金加工費僅為金價1%左右,國內沒有黃金和白銀的期貨交易,企業無法套期保值規避風險。取消銅精礦加工貿易后,由于黃金無法復出口和承受不起高額的進口稅收成本,企業根本無法再進口高含金的銅原料,這樣既不利于爭取進口更多的我國短缺的銅、黃金原料,同時也使企業在原本十分緊張、有限的國際銅原料市場的選擇范圍受到很大的局限,雪上加霜,受制于人,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代價。2006年1~10月份,我國銅精礦進口同比去年減少了11%,與取消加工貿易有很大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