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認真執行《鍛壓設備通用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二、 認真執行下述有關補充規定: (一) 工作前認真作到: 1、 檢查機座、砧座、砧子、錘頭、導軌板、錘桿等應完好無裂紋。楔鐵應緊固牢靠。錘頭和砧子對準無大的錯位。立柱導軌板與狂錘頭間隙應符合規定。 2、 按所作記號,檢查錘桿在錘頭錐體中的下沉量不得超過表2-2規定的允許值: 表2-2 錘頭落下重量(噸) 1 3 桿下沉量允許值(毫米) 65 3、 應將錘桿、錘頭和砧子予熱到100°С左右。將汽缸外的凝結水放掉,用少量蒸汽把汽缸、配汽閥和節汽閥加熱。 4、 鍛打前,必須先試錘、試錘時不準打空錘,必須放置木板或加熱的鍛件,以防錘砧破裂。 (二) 工作中認真作到: 1、 操縱鍛錘的快、慢、輕、重、開動與停止,必須準確無誤地根據指揮者的指示信號進行。重打時要特別注意控制好操縱桿的行程長度。 2、 機械手夾持鍛件應夾緊。鍛件必須放在砧子的中央位置鍛打,不準偏打。切料時剁刀應放平、放正。 3、 不準空擊,不準作冷金屬的壓、延、剪切及錘碎工作,不準重錘打薄的鍛件,不準作閉式模鍛,不準鍛打溫度低于900°С的鍛件。 4、 在工作過程中,如停歇時間較長(如午飯休息)應把捶頭記在砧子上,把進汽閥和節汽閥關好。 5、 如發現機座、砧座、砧子、錘頭、導軌及錘桿有裂紋,應立即停止工作。 (三) 工作后就在砧子上放上木板使錘頭緩緩落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