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消息,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于近日聯合印發《廣東省加快氫能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5年,氫能產業規模實現躍升,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推廣燃料電池汽車超1萬輛,年供氫能力超10萬噸,建成加氫站超200座。 到2027年,氫能產業規模達到3000億元,氫氣“制、儲、輸、用”全產業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燃料電池汽車實現規模化推廣應用,關鍵技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氫能基礎設施基本完善,氫能在能源和儲能等領域占比明顯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氫能產業技術創新高地。
圖片來源: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官網截圖 其中,《意見》提出加快推動加氫站建設,統籌加氫站規劃布局,適度超前建設加氫基礎設施。加快出臺加氫站建設管理政策,明確加氫站建設相關手續,完善加氫站建設管理體系。鼓勵現有加油加氣站改擴建制氫加氫裝置,鼓勵新布點加油站同步規劃建設加氫設施,加快布局油氫合建綜合能源補給站。 積極對接國家氫能高速公路綜合示范線建設,科學規劃建設氫走廊,優先在珠三角骨干高速公路、國道沿線建設加氫站,具備加氫設施建設條件的高速公路主干線服務區原則上應在“十四五”期間建設加氫設施,支撐省內燃料電池貨運車輛中遠途運輸。積極推動氫能產業園、鋼鐵廠區、港口碼頭等應用場景豐富的地區建設加氫站。 在加大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力度方面,《意見》指出要統籌使用各級財政資金,對滿足國家綜合評定獎勵積分要求的前1萬輛車輛(2021年8月13日后在廣東城市群內登記上牌的車輛,2021年8月13日前登記上牌的車輛按此前國家和省相關要求執行),數據已接入國家及省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信息化平臺,且不少于5項關鍵零部件在示范城市群內制造,按照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補貼3000元/千瓦(單車補貼最大功率不超過110千瓦,最小功率不低于50千瓦)。對完成1萬輛推廣目標后的補貼標準另行制定。車輛推廣應用補貼資金由中央獎勵資金、省級獎勵資金、市縣(市、區)級獎勵資金按照1:1:1比例安排,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后3個月內完成推廣車輛補貼申報(申報主體由各市自行認定),國家年度考核完成后,省、市兩級盡快完成補貼資金發放。 同時,有序推進在交通其他領域示范應用方面,《意見》明確要加快推動交通領域電動化,穩步擴大氫能在軌道交通、船舶、航空器、無人機等交通領域的示范應用。積極開展儲能領域示范應用。積極探索可再生能源發電與氫儲能相結合的一體化應用模式,將氫儲能納入新能源配儲范疇,在大容量深遠海海上風電資源富集區域,開展海上風電制氫示范。 此外,《意見》表示要在加快培育壯大氫能企業方面,鼓勵氫能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大力提升產業鏈整合能力,支持建設氫能領域專業孵化平臺和園區,重點培育技術先進、前景良好、競爭力強、發展速度快的相關產業鏈環節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氫能企業申報爭創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等稱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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