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上汽集團(600104.SH)發布公告稱,公司擬分拆所屬子公司氫燃料電池企業上海捷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氫科技)至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上汽集團股權結構不會發生變化,且仍將維持對捷氫科技的控制權。 “通過科創板上市,捷氫科技會進一步加大氫能和氫燃料電池核心技術的投入,其發展與創新能力也將進一步提升,進而對公司未來持續增強整體盈利能力產生積極影響。”上汽集團方面在公告中表示。 實際上,在上汽集團今年6月召開的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上,上汽集團副總裁、總工程師祖似杰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就曾透露上汽集團旗下包括捷氫科技在內的多家子公司正在為分拆上市做準備。 “(分拆上市后),這些企業在服務上汽集團之外,也可以為整個行業服務。”祖似杰認為,分拆上市可以保持子公司的中立性。 上海捷氫科技總經理盧兵兵則表示,捷氫科技在科創板上市可以發揮員工的積極性,也能增加上汽集團的科技創新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把科技轉化成可以量產的產品。上汽集團在此次公告中也表示:“捷氫科技通過分拆上市,能夠與資本市場直接對接,拓寬多元化、多層次的融資渠道,提高融資靈活性,為資本運作拓寬空間。” 目前來看,捷氫科技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對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在境內上市的多條相關要求,在科創板上市具有較強的可行性。 比如,《若干規定》中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按權益享有的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凈利潤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累計不低于6億元人民幣(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值計算)。 根據德勤會計師為上汽集團出具的《審計報告》,上汽集團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值計算)分別約為324.09 億元、215.81億元和177.44億元,符合“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的規定。 上汽集團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按權益享有的捷氫科技的凈利潤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累計不低于6億元人民幣(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值計算),符合上述條件。 據了解,上汽集團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已經審議通過捷氫科技本次分拆上市預案,但該預案還需上汽集團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此外,捷氫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的相關議案也需完成股改后的捷氫科技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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