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網站的公告顯示,市場監管總局對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利控股”)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吉利控股被處于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吉利控股與百度在線2021年3月設立合營企業,違反了《反壟斷法》,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021年1月10日,吉利控股與百度在線簽署設立新能源汽車領域合資公司的合同,設立合營企業,2021年3月2日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 據記者了解,吉利與百度成立的合營企業為集度汽車,是百度參與造車的主體公司。資料顯示,集度汽車注冊資金為20億元人民幣,由孜縣百瑞翔創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百度關聯企業)持股55%,上海華普汽車有限公司(吉利控股關聯企業)持股45%。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吉利控股與百度在線的合營公司,屬于《反壟斷法》規定的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規定的申報標準,屬于應當申報的情形。但合營公司在取得營業執照之前,未依法申報,因此對吉利控股、百度在線分別給予50萬元罰款。 在現金罰款之外,市場監管總局對兩家企業未給予其他處罰。市場監管總局在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認為吉利控股與百度在線設立合營企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近幾年,車企因違反《反壟斷法》而遭到處罰的案例并不罕見。2015年,由于奔馳與部分經銷商達成并實施了限定E級、S級整車及部分配件最低轉售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其曾遭江蘇省物價局行政處罰。當時,江蘇省物價局對奔馳罰款3.5億元,對部分經銷商罰款786.9萬元。 2019年6月,市場監管總局對長安福特實施縱向壟斷協議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對長安福特處以罰款1.628億元。據了解,2013年以來,長安福特在重慶區域內通過制定《價格表》、簽訂《價格自律協議》以及限定下游經銷商在車展期間最低價格和網絡最低報價等方式,限定下游經銷商整車最低轉售價格,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因“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而遭市場監管總局行政處罰的企業,不僅包括吉利控股與百度在線,還有比亞迪與小桔智能。比亞迪與小桔智能在2019年11月設立合營企業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違反《反壟斷法》,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各自被罰50萬元。 此外,騰訊控股、蘇寧易購、阿里巴巴、淘寶中國等十余家企業也被處罰,其中僅騰訊控股一家就涉及13起案件。 來源:經濟觀察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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