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周通過了業界期盼已久的《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加上此前已經先期通過的《核安全規劃》,約束性必要條件都已經制定完成,冰封已久的核電項目審批大門或將就此打開。 “這是核電重啟的信號,但卻是一個有條件的重啟。”10月26日,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資深核電技術專家趙志祥在解讀《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時指出,“現在,國家對今后核電建設又提出了三點要求,即穩妥恢復正常建設,科學布局,同時還要提高準入門檻”。“今后核電項目審批將會更加嚴格,安全要求不斷提高。” 此次通過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并沒有透露未來具體核電裝機規模,對此,趙志祥表示,正式文本仍有待進一步完善和修訂。他預計,“十二五”是重要的調整期,在“十三五”時期,核電建設將會進入提速期。到2020年,核電裝機規模有望達到8800萬千瓦。 裝機容量將達8800萬千瓦 “現在,我國有1250萬千瓦核電站在運營,同時國家已經批的,有26臺在建機組,共計2700萬千瓦。如果都能建成,到2015年,4000萬千瓦就達到了,這是一個現實的數據。”到2020年,將建成5800萬千瓦,同時在建3000萬千瓦,兩項相加,為8800萬千瓦。趙志祥指出,“按照折中方案,從2015年到2020年,五年之中要在建4800萬千瓦,每年要新開工建設7~8個核電項目,這個進度說明,‘十二五’是個調整時期,而真正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則是在‘十三五’時期。” 內陸核項目開工遙遙無期 根據要求,“十二五”時期,我國將只在沿海地區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受此影響,江西彭澤、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寧核電項目,將徹底開工無望。據了解,這些項目因為已經拿到“路條”,前期投入很大,大約為100多億元。而根據要求,“十二五”時期肯定是不能開工,而何時開工也尚未披露。 核電建設需兼顧自主化思路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于核電建設的要求,今后我國新建核電機組將必須符合第三代安全標準。第三代核電的標準是,要求核電機組發生堆芯嚴重毀壞的概率,要在十萬分之一堆年以下,放射性物環境釋放要低于百萬分之一堆年。 按此標準,現在我國的二代改進型核電機組是達不到的,只有在建的美國AP1000,以及法國EPR機組能夠達到這樣的標準和要求。國內中核工業集團的ACP1000核電技術,雖然也屬于第三代核電技術,但由于沒有建設實例,很可能在未來的競爭中喪失優勢。 “準入門檻的提高對中國核電安全來說是必要的。”趙志祥指出,“我國核電技術起步晚,是后發國家,與國外技術水平仍有很大差距。最新的準入條件要求,很可能會對國家核電自主化發展造成一定的抑制作用。” 他指出,大型核電項目,核電技術自主設計才是龍頭,僅僅依靠簡單的引進消化吸收,并不能真正掌握核電技術的精髓。“國外的技術標準,設計要求堆芯探測儀器要放4個。可是為什么我們并不知道。為什么不能放3個,更能降低成本?所以,只有掌握了設計自主化,才能真正成為核技術強國,這才是最關鍵的。否則核心設備國產化、自主化也無從談起。” 趙志祥對我國的核電技術充滿信心。他表示,由中國原子能科學院自主研發的第四代鈉冷快堆技術,目前已經完成技術儲備到實驗堆的建設,未來在市場競爭中將會占有一席之地,中國的核電技術正在實現跨越式發展。他希望,今后國家相關部門在安全、高效發展的前提下,能夠兼顧自主化的發展思路,對國內包括ACP1000在內的,第三代以及更先進的核電技術給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