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275.3-2008良好實驗室規(guī)范實施要求 第3部分:實驗室供應商對良好實驗室規(guī)范原則的符合情況
中文名稱:良好實驗室規(guī)范實施要求 第3部分:實驗室供應商對良好實驗室規(guī)范原則的符合情況
英文名稱:Requirements of conduc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Part 3:Compliance of laboratory suppliers with GLP principles
標準號:GB/T 22275.3-2008
標準類型CN
發(fā)布日期:2008-8-4
實施日期:2009-4-1
摘要:GB/T 22275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GLP原則下的實驗室供應商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標準和合格評定計劃、試驗系統(tǒng)、動物的飼料、墊料和水、帶有放射性標記的化學品、計算機系統(tǒng),應用軟件、參照物質(zhì)、儀器、無菌材料、常規(guī)試劑、清潔劑和消毒劑、微生物學檢驗需要的產(chǎn)品。
本部分適用于GLP原則下對實驗室供應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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