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275.2-2008良好實驗室規范實施要求 第2部分:良好實驗室規范研究中項目負責人的任務和職責
中文名稱:良好實驗室規范實施要求 第2部分:良好實驗室規范研究中項目負責人的任務和職責
英文名稱:Requirements of conduc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Part 2:The role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study director in GLP studies
標準號:GB/T 22275.2-2008
標準類型CN
發布日期:2008-8-4
實施日期:2009-4-1
摘要:GB/T 22275的本部分規定了項目負責人的任務、任命、培訓、職責、資質、法律地位。
除了國家立法的明確豁免,本部分所規定的GLP原則適用于法規所要求的所有非臨床健康和環境安全研究,包括醫藥、農藥、食品添加劑與飼料添加劑、化妝品、獸藥和類似產品的注冊或申請許可證,以及工業化學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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